近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
(相关资料图)
就妹妹被姐姐“冒名”登记结婚
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在仔细研判的情况下
向房山区民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在法院和民政局的共同努力下
当事人20多年的错误婚姻登记问题
得到了解决
事情的起源还得从姐妹俩说起
小华和小红是亲姐妹俩
姐姐小华与男朋友小周是自由恋爱
1994年,小华发现自己怀孕
但因为自己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
于是
她便瞒着妹妹
冒用小红的身份信息
与小周到房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1998年
小红与男朋友小韩登记结婚
时间一晃来到了2021年
小红在申请家庭小客车摇号时
竟发现自己还有一个未知的“丈夫”
小华这才将真相告知小红
原来
小红27年前就和姐夫小周“结婚”了
“我家小客车摇号申请确实迫在眉睫,而且现在个人信息都联网了,如此离谱的错误婚姻登记会给我带来财产、债务、继承、名誉等多方面的问题。”小红说道。
于是
小红以姐夫小周为被告
向北京房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她与小周的婚姻登记
房山区法院受理后
因婚姻关系涉及公民的身份权
为查明案件事实
承办法官韩玉对案件进行了实质审查
韩玉组织
小红、小华、小周、小韩
进行了谈话
在庭上
小华当庭承认
她曾以小红的名义与小周结婚
小红随即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
请求鉴定涉案结婚申请书中
“小红”处的签名并非是由其本人签字
而是由小华书写
鉴定机构的意见为:
检材上“小红”签名
与样本上小华书写的小红字迹
是同一人书写
依据以上事实和证据
法院确认1994年的结婚登记
是小华冒用小红的名义登记办理
在捋清了案件事实后
如何既能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的烦心事
又能从制度层面
避免错误婚姻登记对当事人造成影响
成为了韩玉面临的一个操心事
2021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韩玉仔细研判,对照案件事实
依据指导意见
向当地民政局发出了
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建议民政局在核实后
及时撤销小红与小周的结婚登记
规范和完善婚姻登记及档案保管工作
加大对婚姻登记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
房山区民政局
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
经过充分调查核实
主动撤销了小红与小周的婚姻登记
小红的诉求最终得以实现
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出于种种目的故意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发现自己被“冒名”结婚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权
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接到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的报案、举报后,认为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
找法院,法院受理相关案件后,经调查核实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向民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
找检察院,检察院根据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情况及调查核实情况,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找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冒名婚姻、诈骗婚姻等问题,将有关线索转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婚姻登记。
最后DV君提醒大家
莫把婚姻当儿戏
不要给自己、家人和他人
带来无妄的烦恼
综合:北京房山法院、人民法院报等,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