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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张家湾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近日,部分全国、市、区人大代表来到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开展调研。
代表们先后参观张家湾镇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张家湾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辅助事务集约中心、法庭内部设施建设。深入了解通州区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的情况,并详细了解张家湾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情况。
近年来,通州区法院将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全域共治的四级解纷网络,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源治理副中心模式。张家湾法庭通过“三优化”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一是优化法庭工作职能,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并开展集约送达和集中排期工作,让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出辖区。二是优化解纷队伍建设,增设1名立案员和诉服员,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咨询。增设2名速裁法官和5名特邀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三是优化服务保障功能,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治理链,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代表们对通州区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给予高度评价,希望通州法院加大宣传推广,让工作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区法院院长李经纬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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